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
7.1 标志
    出厂产品应有质量合格证,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标记、注册商标、数量、制造厂名及生产日期,并按GB/T191的规定,标明“易碎物品”和“堆垛层数”的字样或图标。
7.2 包装
    产品应用专门包装制品包装,包装应紧密,防止松动、破损。
7.3 运输
    运输中应有防压、防振、防潮措施,装卸时应轻拿轻放,防止机械损伤。
7.4 贮存
    产品应按种类、规格堆放,堆放场地应坚实、平整、干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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